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珠海富易堂fyt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富易堂fyt中心撒草籽绿地养护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
1、绿地养护:绿地保洁、绿地浇灌、绿地施肥、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
(二)、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3月26至2021年5月31日,共67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6)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单一来源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附件);
(7)供应商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诚信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贰肆万肆仟叁佰元整(¥24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
1、2021年1月,我单位与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富易堂fyt中心草籽播撒项目”服务合同,已于3月16日验收合格,该项目验收至今施工单位仍在提供养护服务,因展区的施工单位养护人员及设备都在现场,为保持养护服务一致性,只能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所述,为保持养护服务一致性,避免其他潜在风险,拟申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400万元以上):无。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华侨直街3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4月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6-7622105。
预算清单
项目 | 金额(元) | 服务期 |
珠海富易堂fyt中心撒草籽绿地养护服务项目 | 24300.00 | 67天 |
珠海富易堂fyt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